定期评价婴幼儿生长发育和营养状况,及时获取科学喂养指导
营养评价和健康指导,是儿童健康检查服务的重要内容。
1岁以内婴儿应当在3、6、8和12个月时,1-3岁幼儿在18、24、30和36个月时,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妇幼保健院接受儿童健康检查,评价生长发育和营养状况,在医生指导下及时调整喂养行为。
2020/8/5 19:32:55 来源:本站 作者:管理员 人气:次
定期评价婴幼儿生长发育和营养状况,及时获取科学喂养指导
营养评价和健康指导,是儿童健康检查服务的重要内容。
1岁以内婴儿应当在3、6、8和12个月时,1-3岁幼儿在18、24、30和36个月时,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或妇幼保健院接受儿童健康检查,评价生长发育和营养状况,在医生指导下及时调整喂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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