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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1日起,我院停止普通门诊静脉用药

2017/9/21 9:22:50 来源: 作者: 人气:

为了深化医改和完善分级诊疗制度,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减少静脉用药的不良反应,有效控制抗菌药物的不合理使用,根据梧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医疗机构门诊静脉用药管理的通知》梧卫体改发[2017]6号文件精神,我院在2017101日起,除儿科门诊、急诊科和其他特殊病情外,全面停止门诊静脉用药医疗服务工作,敬请广大市民群众理解。

成人特殊情况普通门诊静脉用药使用指征:

1、补充血容量,改善微循环,维持血压。用于治疗烧伤、失血、休克等;

2、补充水和电解质,以调节或维持酸碱平衡,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脱水、严重呕吐、腹泻、大手术后、代谢性或呼吸性酸中毒等;

3、补充营养,维持热量,促进组织修复,获得正氮平衡。用于慢性消耗性疾病、禁食、不能经口摄取食物、管饲不能得到足够营养等;

4、输入药物,以达到解毒、脱水利尿、维持血液渗透压、抗肿瘤等治疗;

5、中重度感染需要静脉给予抗菌药物;

6、经口服或肌肉注射给药治疗无效的疾病;

7、各种原因所致不适合胃肠道给药者;

8、病情特殊需要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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