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落实核酸检测和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桂发改收费〔2021〕90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核酸检测服务内容告知如下:
一、检测方式
(一)1:1单样本检测
(二)10:1多样本混合检测
二、收费标准
单人1:1单样本检测收费75元/人/次。
团体10:1多样本混合检测收费20元/人/次。
三、收费对象
“愿检尽检”人群。
四、服务时间和地点
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地点:梧州市妇幼保健院本部楼停车场临时核酸采样点(梧州市万秀区蝶山一路28号)。
五、报告出具时间
原则上发热患者、急诊患者在6小时内出具检测结果。普通门诊、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等人群在12小时内出具检测结果。“愿检尽检”人群,在24小时内出具检测结果。
六、报告查询方法
(一)查阅电子报告:关注梧州市妇幼保健院微信服务公众号,点击“个人中心”—“绑定就诊人”进行信息绑定,点击“报告查询”即可查询。
(二)查阅纸质报告单:到院本部楼或社区综合楼的自助服务机,点击“检验报告打印”,按照提示操作即可打印纸质报告单。
(三)使用微信或支付宝平台查阅。登录微信或支付宝,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进入“核酸检测查询”界面进行查询。
七、核酸检测咨询和预约电话
梧州市妇幼保健院门急诊:0774-3836121。
梧州市妇幼保健院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