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大力推进清廉广西建设的意见》,推动清廉医院单元建设,4月1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审计厅、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自治区医保局、自治区中医药局和自治区药监局印发《关于大力推进清廉医院建设的实施方案》。
《方案》提出立足于实现医疗服务优质、医务人员廉洁行医,在全区推进以“党风清正、院风清朗、医风清新、行风清明”为主要目标的清廉医院建设,实现清廉理念深入人心,党的全面领导更加坚强,现代医院治理体系日益健全,权力制约监督机制更加完善,公权力运行阳光高效,党员干部党性意识、纪法意识、廉洁意识明显增强,党风更加清正廉明,院风更加清朗向上,医风更加清新爽朗,行风更加清明纯净,全区卫生健康行业崇廉尚洁的文化氛围更加浓厚,清廉文化深入人心,医德医风、行业作风全面向好。
《方案》围绕“四个聚焦四个营造”,明确了清廉医院建设20项重点任务:一是聚焦“两个维护”,营造清正党风。全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院要坚持对党绝对忠诚,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科学理论武装;深化政治监督,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深入化实效化;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二是聚焦体系提升,营造清朗院风。全区医院要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深入推进依法治院,推进医院管理法治化进程;建立健全监督体系;规范医院运行体系。三是聚焦医德培育,营造清新医风。全区医院要不断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自觉做到廉洁自律和廉洁从业;加强医疗质量监管,完善医疗质量分级管理制度,落实医疗质量管理职责;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制定完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体系和医德档案;强化以案促改促治,把警示教育与加强廉洁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加强党员干部队伍思想建设结合起来;加强清廉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廉洁从业教育。四是聚焦行业整治,营造清明行风。全面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加强全过程全要素监管,有序推动医疗机构落实依法执业自我管理主体责任;深入开展纠治医疗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行动;开展社会办医综合整治;加强行业社会监管,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
《方案》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在自治区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建立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牵头,各责任单位及驻委纪检监察组等参与的协调工作机制,统筹指导全区清廉医院建设工作开展。二是加强监督考核。各级医院党组织要积极落实主体责任,研究制订方案,强化组织实施,形成有目标、有举措、有考核、有反馈的工作闭环。各级部门和医院党组织把清廉医院建设牢牢抓在手上,把清廉医院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的重要内容,建立完善明责、履责、评责、督责、追责“五位一体”闭合责任体系,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督促整改、追责问责。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各级部门、各级各类医院要重视清廉医院建设的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新媒体等深入宣传、充分展示清廉医院建设的进展动态、先进典型、工作成效,通过正向宣传提升群众对医疗行业的信任度和满意度,突出医疗行业特色、注重清廉文化的营造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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