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二)诚实守信,爱岗敬业,热爱护理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和协作精神。(三)身心健康,3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能力优秀者条件放宽至大专在读。(四)2018年以前获得护士执业证、资格证。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术能力。已婚已育、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工作经验者优先。2、报名途径:应聘者将个人简历(标题以姓名+科室+岗位名称)发到我院人事科邮箱:wzfyrsk@163.com,或把个人简历直接投到人事科。我院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并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结果将以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请于规定时间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到医院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签字确认,并参加我院招聘笔试、面试。逾期未进行现场确认者视为弃考。(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核面试由实际操作能力考核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组成,预计7月初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医院根据面试的综合成绩确定考核对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根据考核情况,经医院办公会讨论,确定考核合格人员后报医院党委会审批。考核合格人员参照《广西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入体检(疫情期间,加检胸部CT)。由医院人事科统一组织,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1.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综合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2.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3.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证、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一)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事实不符,或蓄意作假、伪造证件及以其它不正当手段通过审核者,将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