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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参保人员门诊特殊慢性病政策解读

2022/4/14 9:28:42 来源:本站 作者:管理员 人气:

一、门诊特殊慢性病办理流程

申请门诊特殊慢性病人持疾病证明书、近两年病史资料(含门诊病历、出入院记录)、既往手术记录、有确诊意义的检查化验结果报告到统筹区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或二级专科医疗机构申请办理慢性病资格。

二、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期限

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从认定之日起开始享受至当年12月31日止。对除耐药性结核病外的37种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待遇,由医保信息系统在每年的12月底,根据对应慢性病患者参保状态自动完成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年审办理,自动年审后慢性病患者在次年继续按原病种和原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待遇。

三、门诊特殊慢性病定点医院管理

申请门诊特殊慢性病人可选择1至3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门诊慢性病医疗服务点。定点医疗机构一年一定,中途不予变更。

病人在选定的定点医院治疗慢性病,属于慢性病报销范围的费用在医院按报销政策直接结算;病人不在选定的定点医院治疗慢性病的费用不列入门诊特殊慢性病支付范围。

四、门诊特殊慢性病就诊、购药及费用结算管理

(一)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直接结算,除因信息系统故障造成的不能刷卡结算,以及经批异地就医的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等特殊情况外,医保经办机构不再受理费用报销申请

(二)除奥希替尼、安罗替尼等特殊谈判药品按规定经批准在定药店购买,其余药店购药费用不列入门诊特殊慢性病支付范围。

(三)病人到选定的定点医院诊治特殊慢性病的,须持《梧州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就诊证》和《社会保障卡》(含“一卡通”,以下简称“社保卡”)或电子医保凭证按审批的病种及治疗方案,遵医嘱进行合理检查、合理治疗,按相关规定开药。如治疗方案有变化须凭相关医学资料及时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变更。

(五)门诊特殊慢性病实行按病种限额结算,病人在定点医疗机构挂号、交费以及医师接诊时,须出示《梧州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就诊证》,由接诊医师按病种诊疗及开具处方,医院按照不同病种分别办理特殊慢性病费用直接结算

(六)因治疗需转市外就医的,须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诊申请手续,未经批准到市外医院及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五、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

(一)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门诊治疗所申请的特殊慢性病所发生符合《广西门诊特殊慢性病用药范围》和《广西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服务项目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基金按规定支付。

(二)报销比例

居民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分担支付表

定点医疗机构级别

基金支付

个人负担

一级及以下

80%

20%

二级

65%

35%

三级

50%

50%

职工医保门诊特殊慢性病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分担支付表

定点医疗机构级别

基金支付

个人负担

在职

退休

在职

退休

一级及以下

80%

85%

20%

15%

二级

75%

80%

25%

20%

三级

70%

75%

30%

25%

(三)门诊特殊慢性病年度基金限额支付指标:门诊特殊慢性病各病种实行年度基金限额支付,(详见下表)限额支付指标当年有效,超过该基金限额支付以上部分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

各个病种基金年度最高限额支付指标分开单独计算。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在门诊发生的医疗费用列入个人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六、经批转市外就医的门诊特殊慢性病人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费用未能在医疗机构直接结算的,持以下资料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2.医院收费票据(发票丢失的,可提供加盖医疗机构财务章的发票存根,并签署承诺书),原件1份;3.费用清单,原件1份;4.对相关费用审核发现问题时需提交门诊病历;5.参保人本人银行账户(如无法提供的,可提供参保人员直系亲属的银行账户及双方关系证明或承诺书)。

广西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医疗待遇表

序号

疾病名称

居民医保

职工医保

起付标准(元/人.月)

基金支付限额(元/人.年)

起付标准(元/人.月)

基金支付限额(元/人.年)

1

冠心病

20

2000

100

5500

2

高血压(高危组)

10

2000

50

5500

高血压病(非高危)

0

600

-

-

3

糖尿病

10

2000

50

5500

4

甲状腺功能亢进症

10

2000

50

5500

5

慢性肝炎治疗巩固期

20

2000

100

5500

6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20

2000

100

5500

7

银屑病

20

2000

100

5500

8

严重精神障碍(含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0

3500

0

6000

9

类风湿性关节炎

20

2500

100

6000

10

脑血管病后遗症期

20

2500

100

6000

11

系统性红斑狼疮

20

5000

100

12000

12

帕金森氏综合征

20

2500

100

6000

13

慢性充血性心衰

20

2500

100

6000

14

肝硬化

20

2500

100

8500

15

结核(活动期)

20

2500

100

8500

16

再生障碍性贫血

20

12500

100

25000

17

肾病综合征

20

3500

100

6000

18

癫痫

20

3500

100

6000

19

脑瘫

20

4000

100

8000

20

重症肌无力

20

3500

100

6000

21

风湿性心脏病

20

2500

100

5000

22

肺源性心脏病

20

2500

100

5000

23

强直性脊柱炎

20

2000

100

4000

24

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20

2000

100

4000

25

重型和中间型地中海贫血

20

60000

100

80000

26

血友病

20

80000

100

100000

27

慢性肾功能不全

(非肾透析)

20

20000

100

30000

28

肾透析

20

合并住院计算年度支付限额

100

合并住院计算年度

支付限额

29

恶性肿瘤门诊治疗

20

合并住院计算年度支付限额

100

合并住院计算年度

支付限额

30

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

20

合并住院计算年度支付限额

100

合并住院计算年度

支付限额

31

耐药性结核病

20

40000

100

80000

32

肺动脉高压

20

10000

100

20000

33

阿尔茨海默病

20

3000

100

6000

34

艾滋病

20

3000

100

6000

35

原发性免疫性血小板

减少症

20

5000

100

10000

36

心房颤动

20

3000

100

6000

37

支气管哮喘

(限中度及以上)

20

2500

100

5000

38

抑郁症(限重度)

20

3000

100

6000


宣传内容按照当前的医保政策制定,今后政策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咨询电话:

梧州市医疗保险管理事业中心 0774-6029173

梧州市妇幼保健院医保科:0774-3826313

其他医保经办机构咨询电话:

苍梧县 0774-2673532     0774-7292979

蒙山县0774-6289639  岑溪市 0774-8212900

市本级业务办理地址:梧州市新兴三路63号(劳动保障大厦)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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